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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9-07

  金門地區因地形等天然條件,而無巨川長流,平均年雨量1,047毫米,僅為台灣地區平均年降雨量之40%左右,且降雨時間與降雨分布極不平均,其中75%集中於4月至9月左右,復因年蒸發量1,687毫米,形成雨量少而蒸發量大之乾燥氣候;另本地區現有水庫之水源多賴梅雨及颱風暴雨,雖已開闢多座水庫蓄水,惟其降雨時間短暫,加上集水面積狹小且坡度陡,以致大部分地區地表逕流不易聚集而直接奔流入海,水資源之涵養與開發困難,枯旱時段軍民多為缺水所苦,加上開放觀光旅遊及外流人口回流等因素影響,未來供水將形不足。

 

  為改善金門軍民用水,符合衛生要求,增進健康之宗旨,水廠於民國55年4月1日正式成立,創辦初期以試辦城區供水為構想,因此供水範圍僅限於金城城區,規模不大,展開了金門自來水的新頁,但較台灣最早有自來水足足晚了60年。迨至57年始逐步擴大供水範圍,發展鄉村簡易自來水;63年則以改善軍民用水,促進農村經濟建設與環境衛生之改善為發展宗旨,設置金城、金湖、金沙、烈嶼等四個服務所;65年擴大供給設施,並為改善原水水質於82年增設污水處理課。至83年更進一步推動金門地區給水改善工程,將六個各自獨立的淨水場,重新規劃整合成太湖、榮湖、紅山三個淨水場,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給水效率。

 

  水廠其編制員額,民國55年設置時,僅置廠長等職員4人,技工工友4人,合計8人;民國56年 7月再檢討擴編為職員6人,技工工友5人,合計11人;63年5月再擴編員額,職員員額為9人,雇員6人,技工30人,臨時工4人,合計49人,且為便於管理各供水站之需要,經依組織規程規定,設置金城、金湖、金沙、烈嶼四個服務所,各置管理員一人,由資深技工兼任之;67年1月再次擴編,職員員額為17人,雇員6人,技工37人,工友2人,臨時工5人,合計67人。

 

  為厲行分層負責,強化管理健全組織,邁向企業管理,加強業務審核與督導工作,經行政院70年2月核定首度分設工務、行政兩課,各置課長一人,且四個服務所設專任管理員,並再置專任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組織擴編為職員21人,雇員6人,技工37人,工友2人,臨時工5人,合計為71人。

 

  嗣於81年考量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為改善湖庫之污染,自81年開始各湖庫上游區域均已陸續增設污水蒐集系統,並在四大湖庫附近增設四座污水處理廠,考量污水廠之營運操作需要,並秉持人員精簡政策,經縣府核定暫不單獨設置專責單位掌理,乃暫附屬於自來水廠,故修編增設污水處理課,另基於水質檢驗監測,及專案計畫之研究與執行,再增設研究發展室,82年核定之編制,共有行政、工務、污水處理、研究發展、人事、會計等六課室,並在工務課下置金城等四個服務所。

 

  為因應業務之擴充與推展,於95年9月再修編增設副廠長一職,並將研究發展室改為生產供水課,且調整各課職掌,以事權統一,另將金城等四個服務所改隸生產供水課督導。並於109年配合業務需求及人力規劃,調整為金東、金西及烈嶼三個服務所。

 

  歷任廠長計有:第一任賀光耀(55.1-55.11),第二任郜英時(55.11-56.11),第三任姜希文(56.11-58.3),第四任洪福壽(58.8-59.1),第五任黃璉(59.1-63.1),第六任蔡鑫銘(63.5-63.11),第七任何居先(63.11-66.2),第八任謝佩元(66.3-68.8),第九任鄧炎亭(68.8-70.11),第十任張雲羽(70.11-72.9),第十一任張忠民(72.9-77.10),第十二任李榮文(78.4-79.1),第十三任李增財(80.5-84.9),第十四任李榮文(84.10-89.4),第十五任楊誠國(89.5-92.4.16),第十六任翁自保(92.4.16-99.7.31),第十七任陳世保(99.8.1-101.2.20),第十八任王登緯(101.2.21-104.3.1),第十九任翁文貴(104.3.2-104.8.31),第二十任蔡其朝(104.9.1-106.01.15),第二十一任許正芳 (106.01.16-107.12.24),第二十二任張武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