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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如何申請接水?

一、無建物證明者:經有關機關出具同意接水函即可辦理,免予查驗建物證明,及檢附以下應備文件辦理。                                              二、有建物證明者:檢附建物證明及以下應備文件辦理。
(一)應備文件:
1. 用戶給水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2. 主管機關核可之證明文件。
3. 用水設備內線圖(含位置圖、內線部分僅繪表位至受水池)。
4.相關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核發之申請供水會員會籍證明單。
(二)申辦手續:
請攜帶上述應備文件至本廠辦理。
(三)網路預約申辦:
請至本廠網站,依「用戶線上服務系統」申辦網頁內容填具資料(仍需補應備文件)。
(四)備註:
一般申請包含郵寄、親自、網路預約及委託申辦方式,處理時限均自本廠收件起算;郵寄申請書請蓋妥印章及簽名,網路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繳交相關應備證件。
(五)處理期限: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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