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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倉庫、牛舍、豬舍、雞舍、菜寮及寺廟等建築物申請接水如何辦理?

一、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免申請建築執照,但應檢具政府核發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文件影本申請接水。

二、牛舍、豬舍、雞舍、菜寮、寺廟等需檢附主管機關核可之建物證明文件,始依新設規定辦理接水。

連結本廠網站下載文件:https://water.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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