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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禮讓」確保交通安全之最高原則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日前金湖鎮市港五路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普通重機車禍案,造成機車騎士受輕傷就醫,經警方針對雙方駕駛酒測,酒測值均為0,全案依A2類交通事故處理,有關肇事責任目前尚在查證中。

  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應做好速度管理,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應讓右方車先行,行車「禮讓」非老生常談,反而是確保交通安全之最高原則;大家用路時都能為他人留足夠反應時間與空間,不任意違規,相互禮讓,簡單的小小讓步就可避免肇事,進而避免後續刑責及巨額賠償,何樂不為;敬請謹守行車禮讓,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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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