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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門縣政府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社會處

為減輕本縣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國內大專校院者之經濟負擔,特自110年起開辦本項補助,針對設籍本縣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且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者或已領有勞動部核定「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之審核結果通知單者,採加碼補助。 補助金額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另外核給差額補助金針對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再向本處申請加碼補助:最高1萬1,800元之助學補助。符合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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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