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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自來水廠徵才公告—工務課技士1名
  • 發布單位:金門縣自來水廠

一、機關名稱:金門縣自來水廠

二、職稱:技士

三、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四、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候補1名。

六、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水資源開發及自來水工程之計畫研擬、提報及管理。

(二)辦理淨水廠、自來水管線、蓄水設施等之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採購與履約管理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八、工作地點: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九、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09年10月7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現職最新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082)327021分機117馮小姐、e-mail:yeachin1@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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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