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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自來水廠徵約用人員3名甄選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自來水廠

一、名額:正取3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2個月內)

二、薪資:

1.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機關(構)學校一般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2.薪資按學歷起薪,高中(職)畢業者月薪32,469元,專科畢業者月薪33,099元,大學畢業者33,597元,碩士以上畢業者每月薪資34,106元。

三、工作地點:本廠金城、金沙及烈嶼服務所等場站。

四、甄選資格:

1.應考資格:符合下列(1)、(2)、(3)其中一項者。

(1)符合公務人員四等考試(特考)「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類科別之應考資格。(依據考選部最新公告https://www.moex.gov.tw/首頁 > 應考人專區 > 應考資格查詢)

(2)具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施工類、操作類)丙級以上證照。

(3)具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丙級以上證照。

2.年滿18歲以上,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工作內容:

1.擔任現場管線搶修維護人員,協助用戶用水處理,必要時配合本廠辦理加班。

2.基本文書處理,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 powerpoint等)。

3.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

(1)報名表(如附件)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黏貼於報名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學歷畢業證書、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或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照影本。

(5)退伍令(女性免附)

2.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信封彌封並於封面處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缺」,於109年9月18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郵寄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金門縣自來水廠人事室」馮小姐收(聯絡電話327021分機117),逾期恕不受理。

3.請於報名時自行檢視各項檢附資料有無錯誤或缺漏,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不得補件,所繳文件概不退還。

七、甄試項目及配分:

1.學(資)歷:佔總成績百分之30,依應考資格所佔分數最高者計算。

(1)學歷:高中職畢業24分、大專院校畢業25分、碩士(含)以上畢業26分。

(2)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證照:丙級26分、乙級28分、甲級30分。

(3)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照:丙級28分、乙級30分。

2.基本體能測驗:佔總成績百分之20

測驗項目:徒手負重折返(沙包25公斤,距離30公尺)。

計分方式:15秒以內完成成績為100分,每增加一秒減少2分,實際使用時間超過30秒(含)者,成績以零分計,分數計算公式為:基本體能測驗分數=100-(實際使用秒數-15)*2

3.口試:佔總成績百分之50

 八、口試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  

九、錄取標準:

1.依甄試總成績排名依序錄取,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高者為優先。

2.本考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備註:

1.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2.本公告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 點閱次數:3324
  • 上版日期:109-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