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金門縣自來水廠
二、職稱:技士
三、職系:化學工程職系
四、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六、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者。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公告截止日起三個月內期滿者除外)。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淨水場淨水操作、水質檢驗、廢棄物清運等督導管理,並協助各產、供、配水系統水質異常案件之處理。
(二) 淨水改善研究專案(自辦或委外)及改善計畫之執行管制。
(三) 檢驗室管理、湖庫水質檢驗及改善等相關業務。
(四) 自來水水質、檢驗等相關法規簽辦、表報呈報及資料審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八、工作地點: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九、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1月24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聯絡方式:(082)327021分機117 莊小姐、E-Mail:tzeping1@mail.kinme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