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門縣自來水廠徵才公告—技士職缺1名
  • 發布單位:金門縣自來水廠

一、   機關名稱:金門縣自來水廠

二、   職稱:技士

三、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四、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   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六、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   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公告截止日起三個月內期滿者除外)。

七、   主要工作項目:

(一)   辦理水資源開發及自來水工程之計畫研擬、提報及管理。

(二)   辦理淨水場、自來水管線、蓄水設施等之委託技術服務案、工程採購與履約管理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八、   工作地點: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九、   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     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     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2年5月30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   聯絡方式:(082)327021分機117 莊小姐、E-Mail:tzeping1@mail.kinmen.gov.tw

  • 點閱次數:514
  • 上版日期:11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