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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自來水廠「113-114年度廢鐵變賣及廢品清理」公告標售案
  • 發布單位:金門縣自來水廠

主旨:公告標售本廠113-114年度廢鐵變賣及廢品清理,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財政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金門縣縣有報廢動產變賣處理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售標的及數量:詳如KW113-03各批變賣標的物明細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12月1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廠2樓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9時30分在本廠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資格:向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廢棄物回收廠商;或公司或行號。

 

四、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本標案訂有底價,但不公開底價,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30,000元。

 

五、投標方式:投標文件需於113年12月16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本廠收發室,逾期將不予受理,視為不合格標。本次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截止投標前洽本廠財管人員王小姐安排查看,查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下午5時止,請預先約定時間,俾利安排查看事宜。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公告日(113年12月5日)起至本廠官網https://water.kinmen.gov.tw/公告下載或於辦公時間至本廠領取招標文件。

 

七、開標方式: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的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二家廠商以上為相同時,應由主持人當場宣布以抽籤方式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八、決標方式:單價決標,訂有底價,採最高價得標。

 

九、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15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清運第一批標的物及完成現場環境清理,清運前需事先與本廠人員約定清運時間,過磅時亦需由本廠相關人員陪同秤重,以核算實際公斤數並當場交付價款。邇後各批廢鐵、廢不鏽鋼及廢品清運時間,由甲乙雙方協調,並於約定期限內完成標的物清運與現場環境清理。

 

十、其他事項詳見招標文件,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82-327021分機214找王小姐或來信yuwang1997@mail.kinmen.gov.tw。

  • 點閱次數:260
  • 上版日期:113-12-05